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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性失业人员生育 可额外申领3倍失业金
时间:2025-08-05 14:54:56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今夜的春光回忆未删减》

  扬子晚报讯(记者 董婉愉 闫春旭)记者从南京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南京市正式启动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受理,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补贴不影响原有失业金领取月数,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足不出户完成申领。

  记者了解到,自2025年3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政策实施后生育的方可申请),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发放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的3倍,该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不影响原失业金领取月数。若生育当月失业金标准为2000元,则可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领一次性加发金额6000元。

  在申领材料方面,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以及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为方便市民办理,南京市人社局提供了线上线下双渠道服务。

  申领途径主要分为线上申领和线下申领。其中线上申领有两种便捷途径,途径一为下载并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完成注册后,点击“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办理,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途径二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提交办件材料后提交申请。此外,线下申领时携带上述申领所需材料在工作日就近至各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柜面办理(每月7日—10日为结算期,结算期间无法受理)。

  据了解,经审核通过后,待遇于次月15日前发放至申请人失业金领取的金融账户。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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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7609251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24546例(出院88253例,死亡1027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793例(出院787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7183912例(出院13742例,死亡11908例)。《今夜的春光回忆未删减》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所长王虎学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中国式现代化强调“两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一个基本特质的规定”。他说,从价值导向看,也是人民至上、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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